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
(格式)
×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(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)拟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办学宗旨:
二、学校性质:(营利性或非营利性)
三、培养目标及办学规模:
四、举办者概况:
(一)拟办学校名称:“××市(县、区)××职业培训学校”或“××市(县、区)×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”。
(二)拟定办学地址:邮编:联系电话:

(三)拟定法定代表人:居民身份证号码:
(四)拟聘任校长:居民身份证号码:
(五)举办者:个人或××单位名称
(六)主管部门:(个人举办的,可不填写)
五、办学形式:非学制类短期培训
六、拟办职业(工种)及培训等级:(职业〔工种〕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标准名称填写,培训等级按照所培训具体职业〔工种〕达到的最高等级分别填写)。
七、招生对象:企业职工、失业人员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。
八、现有办学条件:(针对拟开设的培训工种、培训等级、办学规模等情况,按照《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》有关要求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、硬件条件进行总体描述)。
九、内部管理体制:主要指学校成立理事会(董事会)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织架构、职权分配及内部管理制度等。
十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: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,开设银行账户并实行独立核算,注册资金情况等。
申请单位(人):
年月日


